香港证监会上周五对鸿运证券有限公司发出限制通知书,以保存该公司及其客户的资产,并保障客户及投资者的利益。
通知书禁止鸿运证券在未经证监会事先书面同意下从事证券交易业务以及处置或买卖其所持有或代其客户持有的资产。
港证监会称,鸿运证券呈交的最近期财务申报表内的速动资金计算表显示其备有足够的速动资金,但证监会在审核申报表时却发现若干可疑的记录。在证监会与鸿运证券的高级管理层进行磋商后,鸿运证券承认其速动资金实际上有2800万元的短欠数额。证监会对鸿运证券的财政状况表示强烈的关注。
证监会还发现,鸿运证券事实上一直几乎全部以客户证券保证金作为财政资源来营运业务,使其保证金客户蒙受极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