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间,中央财政共向西部地区下达国债项目资金3414亿元,占同期全国已下达国债项目资金的45.8%。”财政部部长助理张弘力5日表示,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致力于支持西部各项公共事业发展。
记者从在此间举行的全国政协专题协商会上获悉,在财政转移支付方面,2000年到2005年,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的财力性转移支付累计4044亿元,占同期全国的52.6%。
税收政策方面,国家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旨在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涉及所得税、增值税、关税、耕地税、资源税等多个税种。
张弘力说,中央财政将继续保持支持实施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还将不断充实完善支持政策,创新支持方式,建立长效机制,为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宽松的体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