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因违规行为令客户资产遭受损失的鸿运证券事件最终得以解决,昨日鸿运证券委任管理人李约翰(John Lees)宣布,已与香港知名商人胡永辉就重组鸿运达成协议。
根据该项协议,胡永辉将向银行提供资金,协助发还早前被抵押予银行的客户证券,全数偿付客户因其证券被用作结清一些未交收的交易和并非存放于独立银行帐户的现金结余所提出的索赔要求,以及偿付鸿运其它债权人(包括前雇员)提出的索赔要求。
李约翰表示,根据他对鸿运的事务及财政状况所进行的审核,认为与胡永辉订立的协议符合鸿运所有客户的最佳利益;同时感谢胡永辉的慷慨行为及承诺确保鸿运客户不会因该公司所经历的种种困难而蒙受任何损失。他预期于本周向法院申请批准上述协议,并期望法院能够就该申请订出一个较早的聆讯日期,一旦获得法院批准,胡永辉将会接管鸿运的事务及处理将证券及现金结余退还予客户及偿付其它债权人所提出的申索。
香港证监会中介团体及投资产品部执行董事张灼华表示:“特别赞扬胡先生的慷慨之举。胡先生之所以决心落实重组鸿运,是对鸿运客户的福祉深表关注,并相信尽管鸿运经历种种困难,亦必须努力以确保鸿运投资者获得应有的公平待遇,以及鸿运客户应有的资产可妥善地归还。”
资料显示,胡永辉于1969年在香港创办永常置业有限公司,专门从事地产发展,随后永常集团逐步发展至拥有十余家有限公司,业务范围除以地产发展为主外,还从事股票投资及幼儿教育事业,胡永辉目前任永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经理。一直以来,他热心于公益事业,1982年任保良局主席,现为保良局顾问局顾问,1993年获香港工业奖赞助人,1996年出任公益金港岛区百万行主席,并于1997年成立胡永辉慈善基金,以向香港各大院校提供不同类型的助学金。
今年5月26日,香港证监会就鸿运证券有限公司发出的限制通知书引起了市场各方的广泛关注,证监会禁止鸿运证券在未经证监会事先书面同意下从事证券交易的业务,及处置或买卖其所持有或代其客户持有的资产。证监会表示,鸿运证券承认其资金有2800万港元的短欠数额,并发现鸿运证券一直以来几乎全部以其客户证券抵押品作为保证而取得的银行借款来营运业务,因而使其保证金客户蒙受极高风险。随后,香港法院委任李约翰负责管理鸿运的财产及其代客户持有的财产。
在鸿运证券事件中,受影响的现金和保证金客户近450名,假设按每名客户平均拥有市值50万港元的股票计算,涉及的资产约2.2亿港元,而目前香港法定的投资者赔偿基金就每家证券公司的违规行为提供给每名客户的最高赔偿金额仅为15万港元。
鸿运事件的爆发引发了香港各界对于中小证券行监管尤其是保证金帐户监管的质疑,香港城市大学经济及金融系教授张仁良表示,应借鸿运事件进一步完善香港证券市场尤其是保证金融资的监管体系。他表示,如果证券行是用自有资本来开展融资业务,是无可厚非的,而且自有资本充裕的证券行,应获准从事更多融资业务。但是,如果证券行用客户的股票进行进一步的融资活动,那就需要一个更加有效的监管体系来保障客戶股票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