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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责令囤糖企业限期限价限对象销售

来源:发改委网站 2011-09-30 11: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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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告诫惜售囤积食糖企业

  依法责令限期限价限对象销售


  2009年以来,国内食糖价格快速上涨,除因产量减少、成本增加等因素影响外,少数不法经营者囤积哄抬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组织检查组,对食糖主产地10多家制糖企业进行检查,查出一些制糖企业存在囤积哄抬食糖价格的行为,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

  经查,广西凤糖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和广西南华糖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制糖企业2010/2011年榨季截至9月中旬,库存率不仅远高于全国平均库存率和广西平均库存率,也大大高于其往年同期的库存率,其超出正常存储数量,大量囤积市场供应偏紧、价格大幅上涨的白砂糖的行为,加剧了市场供求紧张关系,助推了食糖价格上涨,违反了《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查清事实后,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下达了价格行政执法告诫书,责令广西南华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凤糖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等制糖企业于2011年10月15日之前,按照不超过每吨7000元的价格,将所囤积的17万吨白砂糖出售给以白砂糖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逾期未按规定销售并提交有效凭证的,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切实加强食糖市场价格监管。主产地价格主管部门要重点对当地主要的制糖企业进行全面摸查,建立行业大户食糖产供销及价格成本等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监控,及时对涉嫌违法囤积食糖的企业进行提醒告诫,并对拒不改正的予以处罚,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主销区价格主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食糖经销大户的检查和巡查,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国家储备糖竞买企业的监控,严厉打击竞买储备糖后不按规定及时提货销售等行为,努力促进食糖市场价格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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