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4日电(记者白天亮)国资委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中央企业尽快实施全面预算,将企业的人、财、物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行质量。
《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加强关键指标的预算控制,包括加强投资项目的预算控制,严控亏损或低效投资;加强现金流量预算管理,加快资金周转;加强债务规模与结构的预算管理,严控债务规模过快增长。
国资委负责同志介绍说,央企全面预算管理以经营预算为基础,推动经营预算与财务预算、投资预算与资金预算的有机结合,同时探索对标管理与全面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
国资委同时强调,各中央企业要加强预算的刚性约束。企业确因市场经营环境、监管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预算编制基础和假设产生重要变化,或发生重大临时预算项目,或出现重大不可控因素等,可以申请调整预算,但必须履行相关的预算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