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首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建设的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了第二批试点创建工作,上海市等36个市(县、区)成为第二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
据了解,信息消费主要包括智能信息终端产品、软件产品及服务、电信业务三大部分。国务院去年发布的《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国信息消费规模将超过3.2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1.2万亿元,其中基于互联网的新型信息消费规模将达到2.4万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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