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消息,经厦门市政府研究同意,自1月16日起,厦门思明区、湖里区144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取消限购措施。
此前,在限购政策未调整前,厦门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岛内拥有1套住房的,在岛内限购1套普通商品住房,在岛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不能再买普通商品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首次在岛内购房的,限购1套普通商品住房。
后来,在楼市成交低迷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放开限购措施。而厦门也在2014年8月14日出台“闽八条”对限购政策作出调整。
彼时,该市决定岛外四个区(集美、海沧、同安、翔安)不再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岛内两个区(思明、湖里)非普通商品住房(144平方米以上)不再执行住房限购措施,但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仍有限购。
如今,随着思明、湖里两区144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取消限购,厦门已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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