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国务院发布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拟将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根据通知,除了之前已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上海自贸区将分全国区域和全国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一步推广自贸区改革经验。
其中,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经验包括五个方面,分别是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金融、服务业开放和事中事后监管五大领域。
对此,上海财经大学自由贸易区研究院院长赵晓雷教授对中国证券网记者表示,这标志着上海自贸区试验“种子”真正在全国落地,意味着上海自贸区改革一年多来,把握了深化改革的主线,符合了国务院总体方案的总体目标和建设任务,也是对自贸区建设成绩的肯定。
赵晓雷认为,国务院出炉的上述推广方案符合预期,体现了国家根据特定区域和特定功能,有所区别的推广自贸区经验的思路。
赵晓雷建议,将自贸区经验分成相关制度模块进行复制推广,这可以避免复制推广的碎片化,比如政府职能转变模块,国际投资管理体制模块,贸易和金融便利化模块等,成体系的复制推广自贸区经验。此外,复制推广自贸区经验还要有所识别,比如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等制度可以一体化推广,以提高全社会的治理能力现代化,但对于一些比较特殊的制度模块,暂时还不能一体化,比如金融和贸易便利化方面,国际投资管理方面,暂时还不能全国推广,只能在特殊监管区复制推广。
自贸区“种子”已落地,但是在各地能开出什么花,赵晓雷认为,这还需要看当地的适应性改革。各地应根据自贸区制度,结合当地情况进行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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