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近日下发通知称,去年8、9月份,保监会对19家人身保险公司的51家分支机构开展银保业务专项检查,发现它们存在以下一项或多项问题:《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贯彻执行时间滞后;投保人需求分析和风险能力测评流于形式;银保通系统未能实现对投保人年龄和收入的有效控制;保险单册不符合要求;承保提示短信内容不符合要求;与银邮代理机构沟通协作不畅;违规套取资金用于非正常退保补贴等;其他问题。
这19家机构分别是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新华人寿、泰康人寿、太平人寿、信诚人寿、光大永明、生命人寿、中美联泰大都会、合众人寿、人保健康、华夏人寿、农银人寿、长城人寿、人保寿险、国华人寿、幸福人寿、百年人寿、安邦人寿。
保监会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应高度重视银保业务合规经营,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
一是监督银邮兼业代理机构整改。保险公司应向合作银行致函指出银(邮)保通系统控制、投保需求分析和风险能力测评、销售实名制、自动转账授权书、客户信息真实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修改需求,并督促合作银行整改。对2015年4月30日前未整改到位的合作银行,保险公司应停止与其合作。
二是严格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各公司应对照《通知》具体要求逐条梳理,总公司应同时督导分支机构及时整改。
三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对于非正常满期给付和退保,各公司应明确补贴资金的审批、使用、报销流程和财务处理方式,畅通正常列支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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