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中国首次从欧洲引渡经济犯罪疑犯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5-02-04 13:15:0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昨日,公安部赴境外工作组将外逃意大利10年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张某引渡回国。这是欧洲国家首次批准向中国引渡经济犯罪嫌疑人。张某原为河北某证券公司人员,2000年至2005年,她利用职务之便盗取客户资金140余万,后出逃。

新京报消息,近期,中国警方还将陆续从有关国家依法引渡回一批外逃犯罪嫌疑人。据了解,张某原为河北某证券公司工作人员。2000年1月至2005年1月间,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共盗取客户证券账户资金140余万元。2005年10月,张某潜逃至意大利。此后,河北省石家庄市检察机关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张某批准逮捕,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报,并部署中国驻意警务联络官积极利用双边执法合作渠道展开缉捕工作。

2014年10月,意大利警方将张某抓获并通报中国公安机关,中方随即提出引渡请求。2015年1月16日,意方正式批准将张某引渡回中国。自“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意大利警方和其他执法机构积极配合中国警方,查找并抓获了多名外逃犯罪嫌疑人并依中方请求进行引渡审批。目前,公安部已与189个国家建立了警务合作关系,向27个国家派驻了49名警务联络官,初步构建了我海外执法安全合作网络。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