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业内关注的《信托登记管理办法》业已成型,或将于近期出台。
2月12日报道,从多家信托公司人士处获悉,办法是在先前的讨论稿基础之上,再次征询涉事各方建议之后成型的。包括成立前的预登记环节在内,新办法基本按照信托产品“从生到死”分类分期进行全方位登记在册。
讨论稿显示,《信托登记管理办法》主要将分为总则、信托登记的申请、信托登记的办理、信托受益权账户、信托登记信息的管理和使用、监督管理和附则等共七大部分。其中,在信托登记的申请部分明确目前各个类型的信托产品都要分期进行相应的登记管理。比如,发行后未成立产品要进行预登记;成立后产品要进行初始登记;存续期间信托登记基本信息发生变动的,申请人应当在该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就变动事项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另外,信托终止后,信托机构完成清算手续和财产归属分配十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信托终止登记。
信托登记,即信托登记机构对不同信托项下的产品信息、收益权信息、特定财产、财产权利及其变动情况予以记录并公示的行为。它一般分为信托产品登记、信托文件登记、信托财产登记。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四季度末,我国信托资产规模约达13.98万亿元。长久以来,信托登记制度和信托受益权转让平台缺失,成为约束信托产品流动的重要因素。
专家称,资金类信托流转将很快在全国铺开,但涉及物权等财产类信托仍需相关法律进一步修改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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