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记者从上海清算所(下称上清所)获悉,自2015年3月30日起,上清所将开展债券净额业务。此举将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创新发展,提高债券交易清算效率。
经央行批复同意,在目前现券交易净额清算业务基础上,上清所制订并于昨日发布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净额清算业务规则(试行)》,形成涵盖现券交易、买断式回购交易、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债券交易净额清算业务机制。
债券净额业务,是指市场参与者将其达成的债券交易,提交上清所进行集中清算,由上清所作为中央对手方,在承继交易双方成交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按多边净额方式轧差计算各债券净额清算会员在相同结算日的应收或应付资金、应收或应付债券、应质押或应释放债券,并建立相应风险控制机制,以保证资金结算和债券结算顺利完成的过程。
此次规则所称债券交易包括但不限于现券交易、质押式回购交易、买断式回购交易。
据悉,自2015年3月30日起,具备上海清算所债券净额普通清算会员资格的市场机构,可开展自营债券净额业务;不具备上海清算所债券净额清算会员资格的市场机构(非清算会员或客户),可通过上海清算所债券净额综合清算会员代理参与债券净额业务。
目前,债券净额业务即期保证金率暂定为1.2%,远期保证金率为0.5%,质押式回购保证金率为0.12%。上清所可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以上参数标准,并予以公告。
申万宏源债券团队今日指出,实行净额清算后,仅对轧差进行交收,将大大减少证券和资金交付的数量和金额,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减少时点性冲击对资金面的影响,有助于维护资金面的平稳和降低资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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