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官网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称,将采取措施进一步深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促进和便利企业跨境投资资金运作。
《通知》明确,取消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核准两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境内外投资主体可直接到银行办理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相关外汇登记。
《通知》还表示,对部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办理手续进行简化。具体而言,外汇局将取消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国投资者非货币出资确认登记以及取消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出资确认登记。外国投资者货币出资确认登记,将调整为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外国投资者以货币形式(含跨境现汇和人民币)出资的,由开户银行在收到相关资本金款项后直接通过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办理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办理入账登记后的资本金方可使用。
其次,外汇局取消境外再投资外汇备案。境内投资主体设立或控制的境外企业在境外再投资设立或控制新的境外企业无需办理外汇备案手续。
另外,外汇局还取消直接投资外汇年检,改为实行存量权益登记。相关市场主体应于每年9月30日(含)前,自行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通过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报送上年末境内直接投资和(或)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
据了解,上述规定将自201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另悉,外汇局2月28日首次披露了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数据。2015年1月,中国外汇市场人民币对外汇累计交易7.08万亿元,其中即期和衍生产品交易量分别为3.72万亿和3.36万亿元。按美元计价,2015年1月,中国外汇市场人民币对外汇累计交易1.16万亿美元,其中即期和衍生产品交易量分别为0.61万亿和0.55万亿美元。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