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国内的企业都在吹捧精益生产,渠道为王,商业模式,互联网思维这些概念的时候,在国际上真正的核心竞争力, 或者用流行的词汇,降维攻击的武器,其实是知识产权。
我是苏州贝昂科技的创始人冉宏宇。我本科毕业就到美国留学,一呆就是15年,博士毕业于一个很小的学校,叫加州理工学院。我去加州理工是因为空气动力学之父和火箭之父冯卡门、钱学森,美国最天才的物理学家费曼,创建万物理论的霍金,还有谢耳朵和他的geek 朋友们,都曾经在校园内出没。
我在这里混了很多年,主要有两个收获,一是,相比起成为一个科学家,做个企业努力改善普通人的生活更让我有科研的动力。 二是,结识了很多现在在学术界,企业界很牛的朋友。从他们身上,我亲眼看到了要成为超级牛人只需要做到两点,第一是超级努力,第二是超级专注。听起来挺容易是吧?试试坚持20年,30年,40年。
我的硅谷经历
我毕业后来到硅谷,加入一个不到100人的小公司,叫Tessera, 这个公司的商业模式是IP Licensing,拥有1500多个专利。其中最重要的是Chip-scale packaging 的核心专利,是DRAM, FLASH 所必需的。靠这些专利,每年从MICRON, SAMSUNG, HYNIX 等企业手中获得的专利授权收入超过3亿美金。Tessera 市值超过20亿美金,平均一人2000万美金。
相比之下,我们贝昂现在有100多人,销售额才不到一个亿。也就是说TESSERA每个人创造的价值都超过贝昂的总和,实在是汗颜。当国内的企业都在吹捧精益生产,渠道为王,商业模式,互联网思维这些概念的时候,在国际上真正的核心竞争力, 或者用流行的词汇,降维攻击的武器,其实是知识产权。
对知识产权的态度,国内与硅谷大不同
我们在这里曾经为苹果第一代MACBOOK AIR 开发过离子风散热系统。我们后来用离子风开发了空气净化技术,开始了回国创业的旅程。
作为一个初创公司, 贝昂免不了要和大公司合作, 就像在硅谷的小公司, 目标客户永远是谷歌, 苹果, 微软, INTEL 这样的公司一样。 不仅带来大的订单, 也能迅速打开知名度, 获得VC的关注。 美国的大公司也很注意构建自己的生态链, 以自己为核心, 带动生态链里面的相关企业共同发展。 比如谷歌的Android, 苹果的App Store.
然而国内的行业领袖企业有这种观念的很少。我想这是由于中国科技型企业或者制造型企业一开始大多数是从简单的组装制造开始的缘故。中国科技企业一开始都是为欧美,日韩企业代工,通过代工逐步掌握了别人的设计方案,也就是完成了所谓的“消化吸收”,然后就提出 “掌握核心科技”。这个“消化”国外技术的过程其实是得到了各级政府的支持。这是否公平暂且不论,实际上保护了民族企业的发展,但也养成了国内有势力的大企业对知识产权的漠视,对本土小企业的技术同样也习惯了强取豪夺。更可怕的是,这个获取他人技术的过程是成系统的由多个部门协同完成的。你在不知不觉中,自己的所有技术细节就都被对方摸透了。
初创企业与大公司技术合作,要特别注意知识产权保护
大公司一般会先派研发部门或者技术投资部门的人来跟你谈合作。如果你是初创企业,可能会非常兴奋,感觉上亿的订单已经近在眼前。其实还差十万八千里呢。他们会管你要很多技术资料。如果确实是自己没有但又是很需要的技术,那么就会和你签署一个合作协议。这个合作协议一定要请好的律师看看,因为大公司给的协议肯定完全是保护自己利益,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的。我建议关注几点:
第一,是明确各自的知识产权范围。双方合作期间产生的知识产权哪方出力、哪方拥有多少要明确下来。避免出现“双方共有”这种中国特色的模糊语言。如果项目终止,那么对方是否可以独自开发相应产品亦必须写明。还有一点很重要,就是争议裁决地,一定不能在对方所在地法院。 因为中国地方保护主义严重。这些大型企业都是所在地的利税大户,也就是政府的钱袋子。利益永远是高于法律的。你不会得到保护的。最好在自己公司所在地,或者是第三地。
第二,就是合作开发产品阶段的技术保密工作。中国几乎没有听说过小公司从大公司收技术授权费,就是有也是用几万,几十万把你打发了。一般的做法是双方合作开发一个产品,由甲方生产,销售,乙方成为甲方的供应商,提供一些核心部件,从而获得利益。对方会派来一大堆技术人员还参与项目,本来双方分工明确,把各自负责的部分完成是最简单的。但是对方的工程师会问一大堆我们负责的部分,要一大堆资料。目的很明显,就是把技术要点掌握。你要提醒自己的工程师,一定要提高警惕,少说多听。但是完全做到技术保密是不可能的,因为大公司产品开发过程的流程非常复杂,要建立庞大的文件体系,包括立项报告,产品规格书,测试报告,检验规范等等。都是需要乙方提供的。这样基本上你的核心技术基本上就公开了。
等到产品开发顺利,样机通过测试,你觉得总算可以放心了等着收钱了?且慢,还有最重要的一步,就是你得成为甲方的合格供应商。这个对小公司来讲几乎是不可完成的任务。因为它对企业规模,生产能力,品质管控体系,历史记录档案都有很高的要求。甲方是不会让核心部件交给一个初创公司生产的,这样完全受制于人,而且有很高的风险,包括按时交货,质量。他们第一选择是自己生产,这样成本最低。或者是交给与自己有多年合作关系的大供应商,双方有各种各样的利益关系,包括股权关系和亲戚关系,可以保证完全控制。到这一步基本上就是过不去的坎了。你的技术已经交出去了,但是对不起,甲方不能向你采购,因为你达不到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当然,如果对方觉得还没有把握完全掌握你的技术,还有一招,就是跟你合资成立公司,成为甲方的供应商。甲方提供资金和生产设备,你提供技术,占最高30%的股份。你可能也会心甘情愿的接收,毕竟还有30%的收益。但是中国公司里的小股东是没有决策权和管理权的。只有分红权。公司的实际控制者可以把供货价降低,让合资公司实际亏损,这样你一分钱都得不到。不出两年,这个公司也就被掏空了,包括资金和技术。
综上所述,要通过与大公司的技术合作获得知识产权应有的价值,几乎比登天还难,因为中间牵涉到研发,项目经理,采购,品质,供应商管理等多个部门,任何一个部门都可以把你卡掉,在潜规则无处不在的中国,要每一关都过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当然也有例外,比方说你跟对方公司的最高层有很好的私人关系,那么这些流程的控制人都会尽量开绿灯。
中国的专利法体系还算完善,但执行层面上各地基本上是保护当地大型企业的利益的。也不难理解,这些企业都是当地的纳税大户。因此在专利侵权判决的门槛比欧美高的多。而且精通知识产权方面的专业法官凤毛麟角,没有统一的执行尺度。诉讼双方谁的企业知名度大,影响力大就会起非常大的作用。你只能期盼法院真正能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在中国创业这几年,我们对专利保护是非常注意的。公司2010年成立后就一直大量申请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等。在2012年与格力合作之前,贝昂已经申请了30-40件离子风净化方面的专利。虽然在国内竞争中专利还没有很大的价值,甚至没有基本的保护能力,但是在国际市场专利才是真正的杀手锏。我也期望中国不断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和法律,让我们这些专利未来可以真正发挥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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