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局长张茅9日在发布会上表示,去年网购的数量达到27898亿元,是社会商品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并以30%—40%的速度增长。虽然工商总局已出台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但还不够完善,现在正在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立法。
张茅指出,网购确实方便了消费者,促进了消费。特别是电商还制造消费时点,比如“双11”,2013年达到了350亿,占当时全国日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0%;2014年达到570亿,占到了日消费品总额的70%。
张茅还指出,网购仍存在着一些新的问题,如夸大宣传、假冒产品比较多、商品退货比较难等,工商部门在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难度也比较大。对于这种新的业态、新的商业方式,如何更好促进它的发展成为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面临的一个新问题,相关互联网企业、电商企业自身也作了很大的努力,但是这些问题还依然存在。
对此,张茅认为,首先应当加快法治建设,虽然工商总局已出台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但还不够完善,现在正在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立法。
其次,完善监管方式。网络购物有很多新的特点,工商总局作为网络购物的主要监管部门,传统的监管方式已经不完全适用了,要通过信息化的方式解决。同时,要与电商、互联网企业更好地沟通,既听取他们的意见,也对他们进行指导,要求他们进行自律。
张茅最后强调,互联网交易平台也要担负起重要的责任,网络交易不是法外之地,也要按照法律和规矩来办,也要讲诚信、讲信用,要维护消费者的利益。第三方交易平台要对网店切实负起责任,加强自律和内部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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