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促进政府投融资公司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意图通过明确功能定位、运营模式和融资模式创新、内部经营机制和监管体制改革等方式,促进政府投融资公司创新转型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通过政府性债务剥离和资产重组、股权结构调整优化、运营模式和机制创新,将政府投融资企业发展成为“各地投融资的改革创新平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主体、开展公私合作的政府授权载体”。业内人士指出,这一方面强调了剥离政府融资职能的必然要求,但是也明确了不会剥离掉城投企业所有的投融资职能。
《指导意见》提出,省级政府投融资公司将主要承担关系全省发展全局的重大基础设施、产业结构调整等建设项目的投融资职能,按照国企改革的统一部署,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巩固提升投融资能力,着力在政府投融资公司改革创新转型发展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在政府投融资公司资产存量盘活、增量突破方面发挥带动作用,在积极开展公私合作、资产证券化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市、县级政府投融资公司要尽快从已融资的公益性项目中退出,通过股权转让、合资合作、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引入社会资本,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重点支持本地城镇基础设施、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的经营性和准公益性项目建设与运营;探索与专业金融机构合作的融资模式。有条件的政府投融资公司可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发展村镇银行及小额贷款公司等,为本地中小微企业开展融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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