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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发布

来源:人民日报 2015-03-27 22: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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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26日发布《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部署改革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改进标准制定工作机制。《方案》要求,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对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全面清理工作,集中开展滞后老化标准的复审和修订,解决标准缺失、矛盾交叉等问题。

其中,对于备受关注的强制性标准改革,《方案》提出在标准体系上,逐步将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整合为强制性国家标准。也就是说,除法律法规对标准制定另有规定外,今后将不存在强制性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标准范围上,将强制性国家标准严格限定在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的范围之内。

《方案》也明确了强制性标准改革时间表,即今年12月底前,按照强制性标准制定原则和范围,对不再适用的强制性标准予以废止,对不宜强制的转化为推荐性标准。2017年完成将确有必要强制的现行强制性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逐步整合上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方案》同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和产业技术联盟等制定发布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选择部分领域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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