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获悉,日前,国家发改委办公厅等6部门下发通知,近期将在全国开展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情况核查工作。
根据通知,核查内容包括,违法违规建设煤矿:设计能力、建设规模、建设进度、相关审批手续办理情况、2014年生产煤量或工程煤量、违法违规具体情形、违法违规程度、是否停工停产、是否受到行政处罚、处罚内容等;
超能力生产煤矿:公告能力、2014年实际产量、超能力产量、超能力生产原因、是否受到行政处罚、处罚内容等;
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煤矿:隐患内容、整改情况、是否停工停产、是否受到行政处罚、处罚内容等;
在煤田灭火、河道治理、采空区治理等工程中的采煤行为:工程批准文件、批准文件是否合法有效、是否限定采煤数量、2014年采煤数量、是否存在盗采国家资源行为、是否受到处罚、处罚内容等;
未公告产能煤矿:数量、能力、未公告产能原因、2014年产量、准许生产的原因、是否受到处罚、处罚内容等。
根据通知,此次核查将分为三个阶段:2015年4月13日-4月30日为省内自查;5月4日-5月15日将实施异地互查;5月18日-5月29日将对内蒙古、山西、陕西3省区开展重点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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