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消息,新疆自治区将首次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进行公路建设。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透露,首次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的是G575线巴里坤至哈密公路工程全长77.3公里,预计总投资56.2亿元,属于一级公路。该项目是东疆地区一条重要的横跨天山的南北向交通大动脉,将对促进东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PPP模式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与BOT(建设-经营-转让)模式相比,PPP模式中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企业对项目前期科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政府和企业都是全程参与,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信息也更对称。因而,PPP模式更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
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交通运输部门将不再直接承担筹资发展交通的职责,2015年及今后拟新开工项目原“统贷统还”的融资模式也不再适用,不能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因此除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补助外,所需的大部分资金只能采取政府发债或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行;文件还进一步明确,公路等交通设施项目可推行PPP模式。
到2014年底,已有江苏、山东、浙江等12个省市出台地方实施PPP模式的规定。而此前,新疆自治区尚未出台相关指导意见等配套政策。
据介绍,PPP模式的实施将更多地倒逼建、管、养等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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