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从交通部获悉,日前,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提出完善公路建设管理项目法人责任制等四项制度,创新项目建设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公路建设市场体系,不断强化政府监管。
《若干意见》明确,公路建设管理要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改革工程监理制,完善招标投标制,强化合同管理制。
《若干意见》根据公路建设实际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要求,提出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建设项目特点,选择自管模式、改进的传统模式、代建模式之一作为建设管理模式,以提高项目管理专业化水平。同时,鼓励各地进一步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新融资模式下的其他有效建设管理模式。
《若干意见》强调,完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加强信用信息的基础性建设工作,拓展对市场主体的评价工作,建立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同时加强代建市场培育和从业人员管理,完善工程保险制度。政府部门要减少市场准入限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特别要加强对项目出资人资金到位情况、招标投标、设计审查、工程变更、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监管,重点整治招投标中的非法干预、暗箱操作、围标串标行为,以及试验数据和变更设计造假、层层转包和非法分包、虚报工程量、多计工程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制度。同时,创新监管方式,针对新项目管理模式和新融资方式的建设项目,研究制定监督模式、重点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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