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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锦标赛:四大自贸区共用负面清单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刘东 2015-04-22 10: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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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粤闽津三个新设自贸区正式挂牌。

此前在上海自贸区内实行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也将随着挂牌而在这三个自贸区内实施。

按照此前公布的自贸区总体方案,中国的四个自贸区将采用共同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即共用一张负面清单)。

上海财经大学自贸区研究院秘书长陈波表示,政策一致性的一个好处就是会形成多个自贸区的良性竞争,形成“自贸区改革锦标赛”。

而多位研究人士表示,尽管还有待改进的地方,但新版负面清单在进一步缩减、透明度加大和给投资保护协定谈判给予重大的支持等方面取得了突破。

上海财经大学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孙元欣也认为,新版负面清单将延续性和法理性合二为一,这是一个很重大的变化,此外,三个新设自贸区的总体方案里面,有比负面清单更加开放的内容。

四地共用负面清单减少上海“痛苦”

多位分析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新版负面清单的突破主要体现在进一步缩减、透明度加大和给投资保护协定谈判给予重大的支持等方面。

“以前搞负面清单上海是非常痛苦的,现在国家统一制度,统一适用在四个地方。这样减少了上海的痛苦。”华东政法大学自贸区法律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贺小勇说。

贺小勇说,在2014版负面清单中,上海曾尝试取消一些管理措施,但是未能成功,但这次在新版负面清单中得到了实现。

例如,“批发和零售业”门类中对于文物拍卖和文物商店的限制,当时上海想暂停文物法,但是未能成功,还有网络游戏运营的服务、融资租赁公司资质要求等,实际上都是上海在制定负面清单,以及在服务业配套细则当中,提出来想把它去掉的,但是由于部委之间的协调问题,没有办法去掉。这些在现在新版负面清单中均得到实现。

贺小勇表示,上述取消的多项措施体现在负面清单中,也是新版负面清单让人眼前一亮的地方。

上海社科院世经所国贸研究室主任沈玉良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负面清单有三大方面的突破,第一是条目的减少,原来上海纠结于大类、中类、小类这样的分类方法,现在等于是中类了;第二是这一次涉及到所有行业;第三是与国家安全进行区分,同时出台国家安全审查相关制度。

孙元欣认为,新版负面清单将延续性和法理性合二为一,这是一个很重大的变化,体现在口径放宽、表述方法多元、管理措施有增有减、开放度更高和要做制定实施指南五个方面。

根据负面清单的说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CEPA),《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我国签署的自贸协定中适用于自贸试验区并对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有更优惠的开放措施的,按照相关协议或协定的规定执行。

因此,在广东、福建自贸区,基于CEPA和ECFA,香港、澳门、台湾投资者将会在某些领域,比在上海、天津自贸区享受更大的开放度。

孙元欣认为,新设自贸区总体方案里面有比负面清单更加开放的内容,比如说福建对台湾有更多的服务业扩大开放政策,这个扩大开放等于是在负面清单的基础上又进一步的开放了,所以整个开放度还在进一步的提高。

此外,孙元欣指出,要求地方政府制定实施指南这也是之前没有的,所以,总体上说,这一次负面清单既体现了对原先制造产业目录的延续,又体现了国家的法律,另外一个负面清单能够更加准确的体现我们国家的利益和国家的安全问题,同时能够给投资保护协定谈判给予重大的支持。

负面清单仍需改进

但在多位研究者看来,新版负面清单仍有需要改进之处。

贺小勇对此举例说,例如,新版负面清单有与WTO承诺的不相符的问题,有一些管理措施与WTO协定是不符,一些新增措施如何理解也存在问题。

贺小勇举例,如第44条“医疗机构属于限制类,限于合资、合作”,之前上海的规定是“投资医疗机构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即上海市允许医疗机构独资的。

“根据2014版的负面清单,上海的医疗机构是可以独资的,按照现在的规定,以后上海怎么办?”贺小勇说,另外一个问题,四个地方的特色在负面清单当中凸显得并不明显。

沈玉良则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总体上新版负面清单离BIT的范本或世界上通用的范本进了一步,整个负面清单制度以后还有提升的空间,离BIT谈判还有较长的距离。

沈玉良指出,新版负面清单有四方面可以进一步深化。第一是新版负面清单还是存在着无具体限制的措施,没有提出具体的保护措施和限制方法。第二,开列方式还是以中类为依据。第三是新版负面清单缺乏相对应的描述环节,可能会影响到操作性的问题。第四,与TTIP等文本相比,透明度方面有待于提高。

沈玉良说,整体上这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新一代的贸易规则是从原来的货物贸易转向货物、服务跟投资一体的互联规则,对国内规则将有很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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