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原则同意《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
国务院批复提出,《规划》实施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弘扬老区精神,加大扶贫攻坚力度,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构建基本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把大别山革命老区建设成为欠发达地区科学发展示范区、全国重要的粮食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长江和淮河中下游地区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全国重要的旅游目的地,使老区人民早日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
批复要求,安徽、河南、湖北省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绩效考核,抓紧推动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实施。要完善三省协商机制,加强沟通衔接,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完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此外,批复提出,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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