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条例》自2008年8月份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实施后,国家经济进入新常态,简政放权进一步加速推进,外汇管理改革不断深化。外管局综合司司长王允贵表示,有必要通过调整和修订《外汇管理条例》,来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
他在外汇管理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说,目前,《条例》改革的工作正在人民银行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主要思路围绕四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把《外汇管理条例》中涉及到资本项目管制的许可、批准等要求进一步取消、简化或者下放。王允贵称,通过简政放权,给市场主体一个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空间。
二是进一步加强统计监测。可兑换之后,要更加强化对跨境资金流动有关情况的统计和监测,甚至有些交易要进行留痕。尤为重要的是,要对跨境资金流动能够全方位、全链条、全时空地进行监测。
王允贵强调,在《条例》修订中,将会强化关于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外债统计以及结售汇统计等相关方面的统计监测要求。
三是创新金融监管理念。《条例》修订中会强化关于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监测的有关条款、外债宏观审慎的政策条款以及对于金融机构展业经营的有关条款。王允贵解释:“换句话说,就是在放开具体审批的同时,建立一个宏观总量的防控风险的大坝。”
最后,需要健全危机应对措施,进一步加强国际收支保障条款的修订和完善。《条例》修订中将增加对于国际收支出现重大波动或者国内金融市场出现重大波动时的临时管控条款,王允贵表示,这是符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于危机时期的特殊要求,是符合国际惯例的。
王允贵称,该次对《条例》的改革,希望既能够为资本项目可兑换预留空间,同时筑牢风险防控的大坝,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金融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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