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发布的《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坚持依法合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以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入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民营企业应满足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表现,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财务状况、资产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总资产30%以上,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净资产50%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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