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从2015年10月1日起,将全面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由工商、质检、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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