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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短期成市场热点 市场添政策利好

来源:赛迪网 2015-07-20 15: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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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风险释放A股重心将上移 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鼓励企业上市融资

上周A股上涨2.05%,近五周来首次拿下一根阳线。有分析人士表示,从目前市场情况看,投资者信心正在逐步恢复,各路资金充裕,流动性风险也渐渐释放,A股重心有望上移。

从行业来看,前日,央行联合十部委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互联网金融的7大领域做了监管职责分工,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业务边界。分析认为,随着互联网金融被高层定性和认可,行业将迎来洗牌潮的同时,一些龙头概念企业未来将受到互联网金融概念利好,互联网金融有可能代替军工成为新的市场热点。

“之前我们最大的担忧就是股市在反弹中可能依然面临流动性不足的问题,但目前看,这个风险正在化解释放。”在上周末广州某券商的培训课上,有分析师认为。数据显示,截至上周五,上证指数已涨至3957.35点,相比7月9日3373点的低位,反弹了近20%,绝大多数个股流动性风险暂时解除。

流动性风险基本释放

上述分析师表示,7月初,由于跌停和停牌,A股流动性风险非常突出,多数个股成交萎缩,换手率下降,“从7月9日以来,市场非常活跃,跌停个股的占比基本上回到正常水平,现在跌停的多数是补跌。这意味着,市场流动性风险基本得到很好的释放。”因此,对未来A股趋势,他指出,虽然不排除经历短期强势反弹后,还会有震荡筑底,但指数整体重心应该会逐步上移。

记者对比部分机构观点,大多数显得相对乐观。申万宏源分析师认为,虽然行情回稳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但从目前看,监管层护盘已经见效,投资者紧张情绪也得到很大的缓解。同时,随着越来越多的个股恢复交易,市场也回归到正常状态。信达证券专业人士表示,A股连涨后,难免会反复震荡,但是大盘重心有望逐步上移,上证指数短线有望突破4000点整数关口。

“我们在上周早上的时候,就提醒客户,可以适当介入,重点买自己手上的跌停股。后市我们继续看好,理由很简单,非理性下跌之后,一般都有非理性修复,何况有监管层、机构、上市公司大股东等背书。不过,局部调整也在所难免。”广州某券商营业部总经理对记者表示。

互联网金融新规发布

市场再添政策利好

前日,央行联合十部委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对互联网金融的7大领域做了监管职责分工,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业务边界。

其中,涉及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及服务创新;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支持大数据存储、网络与信息安全等技术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分类指导,明确监管责任,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等多个要点。

《意见》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的政策措施。

《意见》明确指出,一是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二是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活力;三是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四是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

就“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这一项”,《意见》表示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基金,推动从业机构与创投机构、产业投资基金深度合作。

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对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予以支持。针对互联网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分析认为,互联网金融企业一方面作为互联网企业需要符合工信部和商业部对于ICP获取的外资限制要求,同时作为金融服务机构也要遵守相应监管机构要求,未来预计应该绝大多数有在境内资本市场上市的要求。

焦点板块

指导意见印发 互联网金融板块有望获益

在过去7个交易日里,多数军工股都收获至少5个涨停。如中国卫星从7月9日到上周五收盘,股价从最低的28.32元上涨到49.14元,最大涨幅为73.52%。有业内人士预计,鉴于《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前期调整较深的互联网金融有望替代航天军工成为新的市场热点。

互联网金融概念股

部分已开始兑现业绩

监管对互联网金融的定性落地,无疑对相关的互联网金融概念股是较大的利好。据wind数据显示,互联网金融指数板块从年初至今整体涨幅达149.46%。

部分互联网金融概念股已开始兑现业绩,如东方财富,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实现净利润约10.3亿元~10.5亿元,同比增长3055%~3085%,成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中报业绩龙头。

已发布半年度业绩预告的22家互联网金融概念公司中,净利润增速超过5倍的公司数占比达13.6%,净利润增速超过1倍的公司数占比达31.8%。而对比整个A股市场已发布半年度业绩预告的公司,仅3.1%的A股公司增速超过5倍,仅19.5%的A股公司增速超过1倍。业绩开始落地,意味着互联网金融正式从概念期走向有实质业绩支撑的成长期。

调整幅度大反弹有望

某券商营业部总经理认为,之所看好互联网金融,一是政策对互联金融支持越来越强;二是互联网金融热点个股此前调整幅度较深,而且很多个股都是创业板的权重股,成为机构关注的重点对象。

在A股市场上,靠互联网发家的金融类个股主要有东方财富、同花顺、大智慧等,其中,东方财富目前是创业板成分股中唯一一家市值超过千亿元的个股,在6月15日到7月8日期间累计下跌了45%左右。同花顺目前市值位居创业板成分股第八位,约454亿元,上述期间的调整幅度也超过40%。

同时,一批成长性较好但积极进军互联金融的个股也值得关注,如腾邦国际、用友网络、新大陆等,其中,腾邦国际主营业务为航空客运销售代理等,但目前积极涉足保险领域。此外,一些传统公司向互联网金融转型,如苏宁云商、雅戈尔、上海钢联、深圳华强、世联行等。

另外,一些涉足互联网金融的银行、券商等金融类企业能通过互联网更好地服务客户,也有望成为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受益股。

监管解析:

1 强调金融属性 明确监管职责

《意见》:要按照“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界定各业态的业务边界及准入条件,落实监管责任。

解析:在监管职责划分上,明确了央行负责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管;银监会负责包括个体网络借贷(P2P)和网络小额贷款在内的网络借贷以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管;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监管;保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的监管。

此外, 《意见》中也划定了不同互联网金融业态的“基本业务规则”,比如P2P应坚持平台功能,不得非法集资;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股权众筹融资应定位于服务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企业等。

为了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秩序,“221号文”还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准入制度,即“任何组织和个人开设网站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除应按规定履行相关金融监管程序外,还应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

2 托管变存管

平台交易透明化

《意见》:“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客户资金存管账户应接受独立审计并向客户公开审计结果。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

解析:此前,多家平台都在积极参与资金托管业务,但是由于托管存在一定风险责任,不少平台的托管仅是噱头,而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对此也并不感冒,此次《意见》明确提出存管的概念,“其实是将银行的责任降低了,使得他们更愿意做这一块的业务。”新联在线副总经理江小东告诉记者,细则的后续政策将决定银行开展存管业务的积极度有多高,弱势不苛刻,更多的银行进来参与,在一定的市场竞争下,平台在这方面的费用也不至于脱离合理区间。

资金存管是在证券行业中诞生,延伸到P2P行业的。银行存管的意思是,由银行管理资金,平台管理交易,做到资金与交易的分离,使得平台无法直接接触资金,避免客户资金被直接挪用。

也就是说,未来平台的真实客户资金存量不仅要被公之于众,还是经过审计的,此外,对于存管的具体细则,目前还没有进行细化,“如何实现,何时实现,系统如何,费率如何,这些都要各家银行总行和省市的分支机构进行细化。”江小东表示。

3 去担保 打破兜底和刚性兑付

《意见》:“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

解析:信用中介与信息中介的最主要区别在于,信息中介只承担发布信息、撮合交易的功能,而信用中介要承担对借款人资金兜底、承诺刚性兑付的职能。目前,大多数的P2P平台对投资人都有兜底的承诺,并且提供担保。

此次,央行明确P2P作为信息中介,这就意味着,平台自身不能提供担保,从政策上支持平台去担保化,打破平台兜底和刚性兑付的现状,进一步强调其信息中介身份。

人人聚财的许建文表示,“此次意见将P2P明确定性为信息中介,不能为信用中介,不能提供增信服务,意味着P2P平台不能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职责,以后可能会禁用保本保息的宣传词。但没有明确是否可以由第三方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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