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厦门对台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正式启动,这意味着厦门企业可向台湾银行机构借入人民币资金。这是厦门金融改革创新的一项重大举措,同时也是推动两岸金融合作的巨大突破。
据厦门日报7月23日消息,22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对外发布《厦门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在厦门注册成立的企业和项目可以从台湾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借入人民币资金,并通过厦门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资金结算。贷款资金将用于支持厦门实体经济发展、厦门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千亿产业链建设。此前,厦门外商投资企业只能在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差额范围内从境外借入人民币贷款,本地企业由于没有外债额度无法跨境借入人民币贷款。
与此同时,跨境人民币贷款的期限、利率由借贷双方按照商业原则在合理范围内自主确定。贷款的利率、期限等事项由借贷双方按照贷款实际用途在合理范围内自主确定。人民银行将结合台湾地区人民币业务发展状况、厦门本地经济金融运行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实行余额总量单列管理。
该业务是厦门金融改革创新的一项重大举措。相比跨境人民币贷款,此前厦门成功推动的厦台人民币现钞调运业务只是“体力活”。而跨境人民币贷款则是开启了台湾人民币离岸市场中的人民币资金回流大陆的“大通道”。
开展对台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这对厦门企业而言可谓是大利好:一方面可以帮助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中资企业开辟跨境融资新渠道;另一方面厦门企业可以直接从台湾地区人民币离岸市场融入低成本资金。厦门本地龙头企业厦门国贸、象屿股份、建发股份等,或受益于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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