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天来,“5000元额度限制”的说法不断刷屏,从央行、银行、券商等机构人士,到“买买买”星人,均无法淡定。先是铺开盖地的“不够用”,再是排山倒海的“纯属误读”,第三方支付,经济运行中最为基础且以往鲜为人知的一个单元,非常态、直截了当地闯入了人们的视界。
最新的公开数据显示,第三方支付机构共有270张许可证。这些企业将会迎来如何的一场变局?
这并不是一场突袭。270张许可证数量众多,且业务运营均处“云端”,监管难度很大,违规事件屡有曝光。
7月31日的征求意见稿,则是7月18日多个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分配了监管任务后,监管部门出台的第二部细则。而接下去,互联网金融领域人士认为,可能还会有第三或者第四部相关的细则出台。
新规的核心是第三方支付去账户化和鼓励通道化并举。
账户和通道是两回事。通道是流量,账户则意味着存量,积累到最后是“金矿”。掌握账户,是银行成功的要件,拥有了账户,是非银机构最典型的“银行化”。
意见稿“暴露”了监管意图。对此,以草根著称的互联网金融江湖,出自草莽的或者第三方机构显然已闻风而动。本次专题,21世纪经济报道将梳理这些目前处于风尖浪口上的机构,面对即将到来的洗牌风暴,如何应变。
变则通。下一分钟,将是这些机构比拼战略和胆量的时刻了。
导读
多位平台负责人曾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他们也主动找银行谈过相关合作事宜,但由于资金量不大,银行很是不屑。因此只好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在《征求意见》发布后,一度觉得希望渺茫。
不过根据央行针对《征求意见》的答记者问,其为中小平台保留了一线生机。
即支付机构虽然不能为P2P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企业开立支付账户,但可以为其提供支付通道服务。
在网络上一片讨论网购是否每日限额5000元的喧嚣中,P2P行业的从业者们心情更加复杂。
《征求意见》显示,支付机构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支付账户。
而此前央行联合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也指出,除另有规定外,要求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
记者当天与行业人士交流时,曾有人悲观表示,这基本卡住了P2P平台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的机会,由于银行在考虑与平台合作时的高门槛,一大批平台将会被洗牌出局。
随后,央行在8月1日凌晨发布的《征求意见》答记者问中表示,支付机构按《办法》规定虽然不能为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企业开立支付账户,但仍可为其提供支付通道服务,将付款人的款项划转至网络借贷等企业的银行结算账户。这不会影响网络借贷等企业的业务开展,而且有利于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也符合《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
在多项监管政策即将落地之际,P2P平台也根据自身资质调整资金托管方式,谋求最后的登船机会。
银行“密会”P2P
“有一家银行有意开展P2P平台的资金存管业务,前几天要我们提交了平台的相关资料。”易享贷CEO赵迪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据了解,该行为某国有大行深圳分行。
“我们也接到了几家银行的资金存管业务邀请,但目前都还处于洽谈阶段。”广州壹宝贷总经理罗浩杰对记者表示。银行方面介绍,先来开户,等银监会监管细则和总行政策下达后就可以立马进行系统对接。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已有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等逐步涉足P2P平台资金存管业务,也有部分国有股份大行在暗中寻觅客户。
但有业内人士表示,银行在业务开展时还是相对比较谨慎的。因为在现行的投资环境下,银行为平台承担了隐性信用背书的风险。一旦平台出现问题,不管银行是否负有责任,都可能牵连到银行的声誉,甚至导致经营受阻。
招商贷CEO金宏伟介绍,招商贷在7月2日前后已经和民生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目前正在排队进行系统对接调试。
不过,在签约之前,银行也对平台进行了详细的资质考察,包括平台的股东结构以及团队经验,包括信贷团队、风控团队等。“还有很多细化指标,但主要考虑的是以上两点。”金宏伟介绍。在他看来,民生银行之所以愿意和其平台签约,除了双方早在2014年中旬便有所接洽熟悉经营状况之外,股东背景中拥有国资系的上市公司中天城投是重要原因。
网贷之家CEO徐红伟表示,尽管现在看单个P2P网贷平台的资金体量不大,但随着行业资金体量的增多,银行从事网贷平台资金存管业务的动力会越来越强。
中小型P2P组团谈判
几家欢喜几家愁。银行较高的门槛仍旧把众多中小平台拒之门外。
据网贷之家数据统计,截至6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网贷平台为2028家,但有1699家的成交量在5000万元以下,占比达83.78%。
多位平台负责人曾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他们也主动找银行谈过相关合作事宜,但由于资金量不大,银行很是不屑。因此只好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在《征求意见》发布后,一度觉得希望渺茫。
不过根据央行针对《征求意见》的答记者问,其为中小平台保留了一线生机。
即支付机构虽然不能为P2P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企业开立支付账户,但可以为其提供支付通道服务。
一位P2P平台的结算业务负责人介绍,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账户体系中,投资人和借款人都将得到一个虚拟账户,当投资人把钱打给借款人而标未满时,资金其实还停留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资金池中。只有当借款人提款时,这笔资金才会真实地交割。
此外,借款人只是得到等额的资金,这笔资金是否是对应的投资人的并不清楚。而对于沉淀资金第三方支付机构也不会让其赋闲,通过期限、数目配置后用于基金、股票等其他投资领域。一旦投资失败,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资金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就像进入一个黑匣子,资金在账户体系内的流动是央行、银监会等无法监管到的。”该人士介绍,包括《征求意见》提出的综合支付账户每年余额付款交易不超过20万元、消费账户不超过10万元的要求,其实都是为了让更多的资金继续留在银行账户体系内,便于监管。由此,在保障投资者利益的同时,也加强了对金融风险的可控性。
中部地区一位平台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其平台仍然考虑和第三方支付达成合作。
“我们自己去和银行洽谈没有太多优势。而我们合作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已经有许多客户,打包去和银行谈判,议价能力就强了。”该负责人认为。
这样的合作模式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在自己的银行账户下,为P2P平台统一在存管银行开设对应的子账户专户,交易过程中第三方支付账户仅提供支付通道,而资金并不停留就进入到开设的专户中。由此满足监管的要求。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支付体验和便捷度相对更好。”该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已有第三方支付公司推出相应的业务,并称已得到多家平台的技术对接。但也有市场人士认为,通过此途径仅仅是中小平台的权宜之计。在政策落地后,投资者会青睐由银行存管、实力更强的平台。届时,P2P平台将会迎来一波重新洗牌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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