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生长了数年之后,互联网金融行业迎来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监管办法。
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第三方支付行业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同时也让围绕着网络支付基础而生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将出现重大格局调整。而商业银行则成为最大受益者。
通观整个征求意见稿,显见监管层拟通过支付限额、业务范围等多项规定,引导第三方支付机构“去银行化”和“去银联化”,回归“小额支付”和“通道”的本质。从监管层的角度而言,这在防范风险和保护支付用户资金安全的同时,也对用户网上购物、转账、理财等业务的便利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逼回第三方支付“初心”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第十六条规定,支付机构给个人开户,如果不是面对面核实客户身份的消费类账户,需要三个机构为用户身份验证。如果是具备理财功能的综合账户,则需要五个机构来验证。
外部渠道身份认证指的不是密码等安全手段,而是公安、税务、工商、银行、教育机构、居委会等能证明你身份的机构。
举个例子,用户上传身份证,支付机构可以通过公安网校验,来证明你是你,又或者说,用户绑定银行卡,由于银行卡是实名制的,所以校验银行卡信息也可以证明你是你。目前,像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都是只用了这两种外部渠道来证明。
换言之,用户开设支付账号,可能还要上传文凭学历、纳税证明、户口本、护照等等一系列东西,不集齐五件,就难以开户。且不论用户的麻烦程度,事实上,找齐五类外部机构在技术上存在很大难度。因为除了公安网有全国公民信息数据,其他的政府部门,例如税务、工商、人行征信、教育部等,都只有部分公民信息,非全量信息。
尤其是三四线城市用户和农村用户,政府部门的用户数据采集较一二线城市来说,会更为薄弱一些。这种账户验证方式的门槛太高,对于三四线城市、农村的用户,会受到较大的影响。
同时,年轻人和未成年人本来是第三方支付机构想要抓住的未来消费主流人群,比如说90后00后,也显然不太可能达到这个门槛。
同时,征求意见稿也明确不鼓励第三方支付实现体系内的转账,从上限一年转账额度20万来看,基本上能满足个人基本生活需求,但个人互联网理财的需求则不一定够。
此举,多方机构人士解读,这也是让第三方账户去银联化,因为大型第三方支付机构利用体系内转账的便捷,已经成为了一个事实上清算机构,不利于资金的监管和反洗钱、反恐怖要求。
而随着监管将支付业务“银行化”、“银联化”的方向堵死,倒逼第三方支付回归 “互联网+支付”。中金公司研报点评称,新的监管环境下,大的支付机构可能的方向是平台型,拓展征信、互联网信贷等的业务,通过增值服务收费;而单纯的支付业务利润率低下,小型机构生存会比较困难,行业面临整合,集中度将提升。
客户信息博弈银行扳回一局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了多家商业银行电子银行部负责人均表示,央行的征求意见稿对于银行的网银支付业务量会有正面影响,因为根据规定对支付额度的诸多限制必然将这类业务分流到网银支付。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所谓单日的交易限额。事实上,央行是针对不同安全级别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规定了不同的额度,上不封顶。这在图中可以一目了然。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的规定仅限于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客户使用银行账户付款的交易(包括“商业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等模式)不受此限制。
除了增加网银支付业务量之外,更让商业银行欣喜的是客户交易信息等大数据。
以前支付宝上有许多商户在与银行进行交易时,银行的交易方是支付宝,银行不知道第三方支付账户余额支付的具体交易信息,银行并不知道背后的具体商户是谁。
而征求意见稿的第二十一条对信息透明度做了规定。这对于银行来说,不仅是能获得更多的商户信息,也更有利于做风险的控制和后期的营销。
这正是以前第三方支付和银行博弈的一个焦点,原来的支付管理办法是有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要把数据给银行的,但实际上并没有很好地执行,这次征求意见稿也强调了银行对数据的掌控,有利于银行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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