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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建立智能化停车泊位系统技术条件已成熟

来源:央广网 作者:刘祎辰 2015-08-12 13: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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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要调动市场积极性,价格杠杆的作用至关重要。在发改委出台《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对于停车场收费放开做了哪些规定?

对于如何收费,国家发改委表示,要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逐步缩小政府定价的范围。全面放开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停车设施的收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停车设施,要统筹考虑财政投入、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的原则,由投资者按照双方协议确定收费标准。

对于路内的停车等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停车设施,要健全政府定价规则,根据区位、设施条件等实行差别化的停车收费。新建或者改扩建公共停车场建成营业后,要减少并逐步取消路边、周围的这个路内停车泊位。事实上,停车场开放、放开已经不是第一次进入公众的视线,只不过以往所提到的大多是小区停车收费。

今年初,国家发改委正式宣布放开一批商户和服务政府定价的要求,其中提出指导地方放开非保障房物业,住宅小区停车费等9项服务价格。随后多地在调整省一级的定价目录的时候,就已经对停车场收费做出了相关的调整。

例如上海,今年1月19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修订后的上海市定价目录,目录中就取消了小区停车收费的政府定价,放开小区停车价格半年多来,上海市全市住宅小区停车费的总体费用支出并没有大幅上涨。而在广东省,新版的定价目录将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及政府全额或者参与投资建设室内专业停车场、咪表自动停车设施、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的停车场等机动车保管的费用授权市县政府来定价。

而小区的住宅和商业配套停车场的收费定价则实行了放开。8月15日起,东莞就将放开小区停车收费政府定价改由市场调解,由于路面停车场和建筑物停车场的价格是有一定的竞争关系的,所以如果再放开社会资本停车场收费的同时,合理调整路面的停车的政府定价,则需要更细致的政策设置。

现在各项事业的发展都会提到互联网+的思路,对于停车场建设,是不是也有这方面的摄像呢?《意见》对此是怎样表述的。

《意见》的确着力提出要发展智能化信息化。各地加快对城市停车资源状况摸底调查,建立停车基础数据库,实时更新数据,而且要对外开放共享;促进咪表停车系统、智能停车诱导系统、自动识别车牌系统等高新技术的开发以及应用;加强不同停车管理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促进停车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支持移动终端互联网停车应用的开发与推广,鼓励出行前查停车的信息、预订车位,实现自动计费支付等功能,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因寻找停车泊位而诱发的交通需求。我们是不是已经有条件建立一个智能化的停车泊位系统了呢?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副教授王丛虎认为,技术条件已经成熟了。

王丛虎:从大量的调研中了解到,这个条件已经完全具备,技术上没问题,关键就是要跨越各个部门,要整合社会的各个主体和社会的各个资源,让我们的智能化真正发挥它的作用。我们在北京包括一些中小城市也都有这样的情况,我们现在使用高德地图都可以解决道路拥堵的关键问题。可以识别出来哪一条道路拥堵,哪一条道路疏通,所以根据智能化,完全可以解决我们停车,运用到停车管理上。我们可以从总体上适用云计算,再通过智能化的技术来解决这样的问题,我觉得这个时代这个条件都已经非常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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