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日开庭审理北京诺米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飞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这是全国首例股权众筹案件。
诺米多公司诉称,2015年1月21日,其与运营“人人投”股权众筹平台的飞度公司签订《委托融资服务协议》,委托飞度公司在网络上融资88万元(含诺米多公司自身投资17.6万元),用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开办“排骨诺米多健康快时尚餐厅”合伙店。签署协议后,诺米多公司充值17.6万元,完成项目选址、房租租赁以及公示等。飞度公司通过“人人投”平台发布融资信息,最终有86位投资者认购了总额为70.4万元的股权融资并实际付款。但在装修期间,飞度公司提出诺米多公司承租的房屋存在违建等问题,并在股东QQ群中发布质疑信息,最终使合作破裂。事后诺米多公司知悉,合伙企业合伙人人数不能超过50人,但本案中合伙人有87人,飞度公司融资行为违法。2015年4月14日,诺米多公司向飞度公司发送解除合同通知书,飞度公司亦认可,但双方均认为对方违约并应支付违约金。
据海淀区法院法官介绍,股权众筹是目前互联网金融领域最具创新和争议的一种交易模式,国内还未对股权众筹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规定,处于监管空白状态,本案焦点集中在对股权众筹交易规则应作出怎样的法律评价,涉及投资主体人数、资金托管等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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