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表示,价格改革进程中,应努力在惠民生与促改革中找到一个平衡点。
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重要问题专题调研工作情况的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了对“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的调研建议。并表示将积极推动政府价格工作定位转型,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今年以来国家继续抓住物价总水平稳定的有利时机,推出了一批重要的价格改革措施。上半年,中央政府管理的近60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已放开或者下放,与此同时,电力、天然气、农产品、能源、铁路货运等重点领域价格市场化改革大大提速,价格杠杆对稳增长的“撬动”效应显著。
中国价格协会会长王永治表示,“利用价格改革带来的市场倒逼机制,能够促进垄断行业、税制等其他领域改革,也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少政府对市场不必要干预的应有之义。”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咨询研究部副部长王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价格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杠杆,对供求会起到一定调节作用。如果价格体系是完善、灵敏的,对优化资源配置也会起到很好引导作用。”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半年在价格改革方面要突出重点领域,狠抓改革攻坚,把价格改革继续向纵深推进,包括继续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不断扩大试点范围。强化天然气管道运输监管,研究制定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积极推进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建设,为深化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培育良好市场环境。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同步强化价格、医保等相关政策衔接。完善棉花、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政策。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尽快建立涉企、进出口环节和行政审批前置收费目录“三个清单”。
王军表示,在某些领域内,政府存在某种程度的干预行为,使得价格没有在市场中发挥很好的杠杆作用。所以对于这些领域的价格改革,可以说会在一定程度上打破其供给端的行政垄断,有利于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政府应在惠民生与促改革中找到一个平衡点。由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涉及面比较广,如果改革操作不慎会容易造成价格上涨,损害老百姓的利益。所以在设计改革方案的时候,一方面要使价格具有弹性和灵活性,另一方面又要把老百姓的承受能力考虑进去。所以有些领域的改革,可能会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或财政补贴,尽可能减少居民在改革过程中受到的福利损失。”王军对《证券日报》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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