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广州市发改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将对管道天然气价格进行改革,拟实施阶梯价格收费。
据南方日报9月23日消息,据了解,此次改革是按照国家、省发改委的要求,对民用管道天然气实施阶梯气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已通气的城市均应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同时做好方案制定和价格听证工作。
会上提出,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公布了两套价格改革方案;同时,简化管道天然气用气价格分类,将广州市管道天然气用户类型调整为“居民用气”、“非居民用气”两类。并对非居民用气价格执行统一最高限价标准,实现全市管道天然气同类同城同价等。
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其中: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广州市80%居民家庭用户的年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广州市95%居民家庭用户的年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会上公布了两套价格改革方案。综合来看,以各方案第一档气价计算,居民用气价格每立方米维持不变。
值得注意的是,当全市平均购气成本上涨或下降达到4%或8%调整条件、且距离上次调价时间达到或超过6个月或12个月时,可以启动价格动态调整程序。经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审核后,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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