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宁夏启动了检商“两证合一”制度改革,成为全国第二个开展该项改革的试点省份。今后,宁夏外贸企业在办理原产地证企业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时,将由商务部门统一核发加载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号等信息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企业无需再到检验检疫部门办理《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证书》。
据了解,检商“两证合一”改革将原来由检验检疫、商务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放《原产地证企业备案登记证书》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模式,改为由商务部门一次受理,检验检疫与商务部门一次审核、两证合一的新模式。
据统计,宁夏每年登记备案对外贸易经营企业超过500家,“两证合一”改革全面推广后,预计每年为新增外贸企业节约办理“两证”支出约50万元,压缩时间成本近500个工作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