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行业新闻 - 正文

广西新政:购房可用父母、配偶、子女的公积金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5-10-29 09:40:3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西公积金政策再推利好消息!10月28日,记者从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今后,广西的市民朋友不仅可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还可以提取父母和子女的公积金。

人民网消息,近日,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出台《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广西结合实际出台了异地贷款具体实施办法。办法规定:每月公积金还款额上限提高到60%,公积金余额不足时,可提取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公积金。该办法出台后,原先的《北部湾经济区住房公积金同城化贷款方案》将自动停止执行。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