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近期根据举报查处了四川、浙江两省卫计委在药品集中采购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的案子。这两起案件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两类:一是地方保护,包括在招标中为本地企业加分、本地企业不占入围指标可以入围、对医院使用本地药品的比例做出限定等;二是指定交易。目前,根据调查四川、浙江两省卫计委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调查发现,四川省卫计委在组织实施本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对本省医疗机构采购本省药品的比例提出要求;对外地、本地药品挂网采购限定不同条件;在药品采购招标中为本地企业加分、本地企业不占入围指标可入围,重点支持本地药品生产企业参加双信封招标。
浙江省卫计委则在2014年度两批药品集中采购中专门针对本地企业设定加分项目。同时在第二批采购中将招标范围限定为在采购平台上有历史交易记录的产品,导致之前未中标企业及其他药品生产企业和新产品无法参与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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