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今天,国务院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政企不分一直是国企被诟病已久的痼疾,也是深化国有体制改革的关键。
十八届三中全会已明确,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管。可以说,管资本是改革的“牛鼻子“。今天公布的《若干意见》明确,要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责定位,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政府直属的特设机构;根据授权代理,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监管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的职责;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专心国有资产的监管,不行使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的自主经营权;以管资本为主,重点管好国有资本的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率,维护资本安全,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实现保值增值,发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专业化监管优势,逐步推进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全覆盖。
《意见》强调,该管的要科学管,绝不缺位,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绝不越位,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行使的投资计划,部分产权管理和重大事项的决策权等出资人的权利授权给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其他直接监管的企业行使;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加强对企业集团的整体监管;将延伸到此企业的原则上归位于一级企业,由一级企业依法依规决策,将国有资产监管的机构,配合承担公共管理功能,归位于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
此外,《意见》还明确,要改进资产监管的方式和手段,按照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管,事后强化问责的制度。运用多种法制化、市场化的监管方式;切实减少出资人审批核准事项,改变行政化的管理方式,调整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内部组织设置和职能设置建立监管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的信息公开制度,设立统一的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及时准确的披露国有资产的整体运营情况,关联交易以及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
直观可见,将通过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来实现以管资本为主。《意见》明确,将主要通过划拨现有商业类国有资产的国有股权,以及国有资本的经营预算注资、组建以提升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提高国有资本回报率为主要目标,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推进等方式,促进国有资产合理的流动,实现保险增殖或选择具备一定条件的国有独资企业集团改组设立,以服务国家战略、提升产业竞争力为主要目标,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整合等,推动产业积聚和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供需结构。
在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关系上,《若干意见》明确,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依法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出资人的职责,那国有资产的监管机构按照"一起一测"的原则,明确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授权的内容、范围和方式,依法落实国有资产的投资运营公司董事会的职责。那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授权范围内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的职责,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创业平台,依法自主的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对所出资企业行使股东的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按照则权对应的原则,切实承担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所属出资企业的关系则是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公司根据公司法到相关法律法规,对所出资企业依法行使股东的权利。以出资额为限,来承担有限责任。以财务性的持股为主,建立财务管控的模式,重点关注国有资本流动和增殖的情况或以对战略性的核心业务控股为主,建立以战略目标和财务效益为主的管控方式,重点关注所出资企业执行公司战略以及资本回报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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