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从上海市政府获悉,上海市公积金中心日前出台规定,称将加强公积金提取审核。记者了解到,社会上存在一些中介机构,以反复过户房源、劳动关系迁出等方式帮助非购房者违规提取公积金。市公积金中心此举,意在遏制这一现象,防范提取风险。
从市公积金中心新出台的规定来看,规定中明确表示,“凡职工购买本市或外省市自住产权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该所购住房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交易可以提取一次。”通俗地说,即一套房子一年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另外说明。此外,针对部分中介提供的“劳动关系转出提取公积金”的做法,新规中也明确,如职工与外省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提供对方城市公积金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证明后,才能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否则公积金将封存。
新规中还表示,市公积金中心将严格审核、加强监管,如在审核中有疑义,市公积金中心将要求职工进一步提供材料;如出现违法提取行为,将严肃处理,甚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公积金中心表示,这一新规的出台,正是对现有法律尚未明确制约的一些违规提取行为,进行风险防范,让合规正常购房的职工,能够享受到公积金购房的优越性。对于一些确实因限购等原因,公积金账户内资金无法使用的职工,公积金中心表示,公积金还是优先为购买第一套房服务。不过,目前除了购房和租房,上海职工还可提取公积金缴纳物业费;未来,有可能开放更多公积金使用的形式,但眼下尚作为储备政策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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