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国税总局反避税拓展至股权交易

“我国税务部门努力推动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目前,已与其他95个国家和地区共同承诺实施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国税总局办公厅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税务总局正抓紧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实施工作,并在新修订的《税收征管法》(草案)中明确了金融机构报送涉税信息义务等规定,为兑现承诺做好各有关准备工作。

“税务总局不断创新反避税方法。”负责人表示,对汽车、奢侈品和制药行业实施全国联查,实现反避税调查从传统购销交易向股权和无形资产等交易类型的拓展;积极研究无形资产、市场溢价等反避税难点问题,建立分行业、分地区、分年度、分投资国跨国企业利润水平指标监控体系;对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制定科学有效的风险应对策略,防止跨国企业侵蚀我国税基;依托信息化平台,加强情报交换,拓展国际税收信息来源,共同打击国际逃避税行为。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目前,税务总局已与联合国、OECD、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25个国际组织和区域税收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与11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双边税收合作机制,就共同关心的重大国际税收问题以及跨国企业涉税问题进行沟通与合作。建立了与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晤机制,定期就加强税收多边合作、税收情报交换、转让定价管理等进行磋商,增进合作与互信,为多边政治和财经外交创造良好环境。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