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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水利部加强合作:推进重大工程建设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5-11-17 09: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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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和水利部部长陈雷就加强双方合作、促进交通运输和水利事业共同发展进行工作会谈,并在会谈后签署合作备忘录。

据中国交通新闻网11月17日报道,两部将在规划制定、项目前期、工程建设、调度运行、工程管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和科技信息等方面深化合作,加强政策研究、深化改革等领域的协调,大力推进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益,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通航安全、航道畅通,促进航运发展、维护河湖健康,实现交通运输、水利“十三五”期间发展目标。

根据此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两部将在七个方面深化合作。

一是加强规划协调。在重大政策研究和规划制定及实施过程中,继续做好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情况和征求意见,根据各自发展需求协调好水利建设与交通建设的关系,统筹兼顾、合力推进。

二是推进重大工程建设。积极做好重大工程前期工作的协调,相互支持配合重大项目审批立项和工程建设。“十三五”期间,积极推进长江经济带战略中的长江中下游重点河段河势控制工程、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整治等重大工程建设,研究实施三峡枢纽水运新通道工程,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中的大藤峡水利枢纽等工程建设。

三是深化采砂管理合作。深化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加强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按照各自职责加大对采砂活动的监管力度。共同推进非法采砂入刑、《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立法以及建立河道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

四是做好水资源调度协调配合。加强水资源调度协调工作,积极支持改善通航河流航运条件。及时互相通报航运用水要求和水量调度信息,在水量允许情况下,尽量满足航运用水需求。建立枢纽梯级调度协调机制。

五是加强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相互支持,共同做好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评定、航道保护范围划定以及长江岸线保护范围划定等工作。

六是规范行政审批管理。在涉水项目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中,充分考虑项目对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河势稳定、水土保持、航道条件、通航安全等的影响,及时办理相关审批事项,精简规范有关流程。

七是在理顺三峡枢纽通航建筑物管理体制、加强重大技术问题联合研究、建立健全水文泥沙观测基础资料共享机制等方面加强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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