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实施的投融资需求及影响》分析报告19日由中国清洁空气联盟秘书处发布,报告显示,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的直接投资需求共计1.84万亿元,与之前预计的1.7万亿增加了8%。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的直接投资分别需要2490.29亿元、2384.69亿元与903.58亿元。
该报告同时指出,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存在投资总量严重不足、过度依赖政府财政性投入、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如不能形成稳健有效的大气行动计划实施的投融资机制,则大气行动计划实施所需的资金投入水平就无法保障,因此2017年三大区域以及全国大气行动计划目标就难以实现。
目前中央财政的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投入规模在2013年和2014年分别为50亿和100亿元。报告对此指出,这与《计划》实施的投资需求相差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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