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4日在江西召开的全国国有林场改革现场会获悉,目前我国国有林场改革总体进展顺利,并在林场优化整合、人员编制核定等方面取得五大改革成效。
据了解,2011年,国务院确定河北、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南、甘肃等七省作为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省份;2013年8月5日,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方案获国家批复。七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试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目前,浙江、江西、甘肃三省已基本完成国有林场改革试点任务,并通过了国家验收。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永利说,4年来,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成效明显。一是坚持了生态公益改革方向,浙江、江西两省514个国有林场优化整合为264个国有林场,定性为公益型事业单位国有林场占89%;二是有效理顺了管理体制,江西185个事业性林场核定了事业编制7374名;三是全面保障和改善了民生,浙江和江西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到了100%;四是初步创新了发展机制,各试点省都初步建立了购买社会服务和内部绩效考核机制;五是完善了支持政策,浙江、江西和湖南等出台了关于职工提前退休等9项国有林场改革配套政策。
张永利介绍说,我国国有林场大多位于江河两岸、水库周围、风沙前线等重点生态区域和生态脆弱地区,是国家最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森林资源基地。此外,国有林场多分布在老少边穷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严重滞后。作为国家一项重大改革战略,国有林场改革对于推动绿色发展、群众脱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张永利表示,为在2017年底前如期完成改革任务和目标,今后国家林业局和各地林业部门将在编制省级改革方案进度、统筹好改革成本、加强改革组织保障等方面加大力度,从而更快更好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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