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行业新闻 - 正文

发改委松绑企业债发行要求 发行节奏望加快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5-12-02 09:35:5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从多位市场人士处获悉,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日前正式下发《关于简化企业债券申报程序 加强风险防范和改革监管方式的意见》,放松了企业债发行要求,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和信息披露,并对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的发行进行了明确。自此,企业债的发行节奏有望进一步加快。

据12月2日报道,《意见》指出,未来企业发债,相关部门将简化申报程序,精简申报材料,提高审核效率。地方企业直接向省发改委提交企业债申报材料,省发改委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改委转报。申报时不再要求提供省发改委的部分预审意见,要求发行人提供和债券、偿债有直接关联的证明材料。代之的是,上述流程将纳入信用记录事项,并由征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

另一方面,分类管理审核环节,鼓励信用优良企业发债融资。即满足三个条件的企业债可以豁免复审环节,经过第三方机构对信披完备性、充分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进行审核后,可由发改委直接核准。可实现豁免复审环节的三个条件分别包括“主体或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的债券”、“由资信状况良好的担保公司(指担保公司主体评级不低于AA+及以上)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保证担保的债券”和“使用有效资产进行抵、质押,且债项级别在AA+以上债券”。

海通证券宏观债券首席分析师姜超表示,“5月以来企业债月均发行147亿元,仅占去年同期25%,经济下行压力仍大,而2016年将迎来城投债到期高峰,稳增长和防风险倒逼进一步放松发行门槛。”

“可以预期的是,在意见落实后,无论是细分的债券种类,还是增量、存量规模,企业债或将迎来一个体量扩容期。”一位市场人士表示。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