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行业新闻 - 正文

发改委:三类企业必须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严洲 2015-12-09 09:25:0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12月9日,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共同修订了2004年颁布实施的《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现就已形成《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显示,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对清洁生产的审核范围、审核的实施、审核的组织管理、奖励和惩罚等方面予以了规定。

根据征求意见稿,三类企业将被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具体包括: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对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以及清洁生产方案实施后成效显著的企业,由省级以上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表彰,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