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该院再审的“全国最大老鼠仓案”——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依法对马乐改判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913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9120246.98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此前,马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最高人民法院经再审查明,原审被告人马乐在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经理期间,利用其掌控的未公开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买卖股票76只,累计成交金额人民币10.5亿余元,案发后马乐投案自首的事实与原审认定一致。另查明,马乐非法获利数额应为人民币19120246.98元,原审认定马乐非法获利数额人民币18833374.74元属计算错误,应予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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