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下午,为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网贷之家联合创始人朱明春表示,今天看见的这个《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与第一次去银监会调研时看到的有很多变化,整体监管较之前一稿要宽松。具体包括像注册资本金,企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网络安全的资格认证这类的前置审批都没有了。现在监管的思路注重事中和事后监管,去除前置审批,负面清单的监管方式。
朱明春认为,这种监管思路对企业来讲是一件好事。没有前置审批,显示监管层对行业更包容。负面清单明确了行业的合规边界在哪里,只要不超出边界,所有的创新和探索都是被允许的,也是鼓励的。
企业禁止行为部分包括不能设资金池,不能拆标,不能担保,不能虚假宣传等,这些都是之前已经多次被报道的,这些不累诉。这次条例中禁止的部分没有提到禁止引进第三方担保或者设置风险备付金,目前大多数平台都是引进第三方担保或者风险金的模式,这一方式平台还可以继续使用,对投资人来讲投资的保障措施依然在,投资人认可度会很高。
对于监管细则中禁止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的规定,朱明春表示,目前有些大平台转型做互联网金融理财超市,现在细则稿里面禁止从事,这些平台将受影响,未来要做业务区分。
监管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对此,朱明春表示,征求意见稿没有出来之前,很多企业主动在寻求银行托管,但银行对这块一直有许多顾虑,真正和银行进行托管合作的平台寥寥无几。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平台要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进行资金存管,同时也说明进行存管的银行在明确投资人执行投资之后,不对所投项目承担风险,未来平台对接银行存管的事情应该会有所破冰。
银行存管会让投资人更放心,相对来讲资金也会更安全;企业跟银行做了资金存管对企业是一种无形背书,对于增加企业公信力方面有帮助。
征求意见明确监管不是牌照制而是备案制,这跟我们之前了解的情况吻合。
同时朱明春表示,省级的行业自律组织未来承担制定行业标准,提供培训和法律咨询服务,受理投诉和举报,开展自律检查工作。第三方自律组织发挥一部分监管功能,可以帮政府承担一部分沟通和疏导只能,同时开展自律检查工作。
行业自律组织天天跟企业打交道,所以对行业的真实情况比较了解,由他们来协助制定行业标准比较接地气。还有当真正出现了举报投诉,由行业组织先解决,解决不了的时候,再到政府部门解决,这样可以给政府部门一个缓冲带,政府面临人手有限,但是监管企业众多的现象,很多时候大家受到损害就会马上找政府,现在把一部分解决矛盾的职能下放给行业自律组织,它可以取到一个缓冲,帮助政府减轻一些压力。
总之细则比较全面细致,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都做了相应的监管部署,说明监管部门做了充分调研,对行业做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细则的出台对行业来讲是好事情,监管整体还比较严,未来具体落地对行业整体发展有多大影响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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