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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机构为P2P开户没资格 大白话解读支付新规

来源:网贷之家 2015-12-30 10: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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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傍晚,《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终于落地,《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据了解,今年7月底央行曾公开了《办法》最新一版的征求意见稿。

其中值得关注的是,《办法》条款释义文件中规定支付机构为金融机构和从事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业务的机构提供网络支付服务时,不可开立支付账户,各项资金收付均应基于其银行账户办理,以对相关机构进一步明晰资金流向、加强资金监管,有效隔离跨市场风险。

至此,第三方支付机构应不具备为P2P企业提供资金存管业务的资格。

此外,《办法》落地,未来究竟会对用户开户、网购、消费、转账带来哪些影响?为了便于理解,以下整理了全白话解读版,简单明了地扯一下这个新规和咱老百姓有些什么关系。

1、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傻傻分不清?

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开立的账户叫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还是有区别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就是一般企业,向支付账户充值,就相当于把钱存在了普通企业,好比是某浪迹江湖的大侠把银子存在酒楼柜上,酒楼承诺可以随时去喝酒。但是支付账户不是银行账户,把钱存在企业安全,还是存在银行更安全,大家心里都应该明白吧,毕竟大侠遇到酒楼关门,银子被卷走的情况也是不少见的。央妈考虑到大家挣钱都不容易,为了防范支付风险,更好地保护老百姓口袋里Money的安全,出台了网络支付新规,对老百姓存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钱,给予了更多保护性措施。

2、限额了,不能随心所欲“买买买”?

不是这样的。5000元、7500元、1万元的单日限额,以及10万、20万的年累计限额不是针对银行账户,更不是针对网购,而是针对支付账户,所以大家不要误解了,不可能有钱不让花。也就是说,限额仅针对支付账户,对银行账户并无限制,超出了完全可以通过银行网银、快捷支付等方式付款,不会影响大家淘宝。搞限额也是为了大家支付账户的钱更安全,毕竟现在网络诈骗的十八般招数,招招要钱,就算不幸中招,损失也是有限额的吧。

3、还能愉快地充值、转账不?

对于充值、转账大家注意啦,央妈对不同信誉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对于在一般支付机构开的支付账户,充值就只能用自己的银行卡买单了,转账(提现)也只能转到自己的银行卡里面。但是,在实力强、信誉好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注:需要央妈认定,小编说了不算)注册的支付账户,大家可以用自己的银行卡充值,也可以愉快地让其他人帮忙充值。支付账户的余额,可以向自己的银行卡转账(提现),也可以向其他人的银行卡转账。

4、常用的快捷支付还有没?

快过节了,想抢单价超过200块的东西,就不能用银行卡快捷支付了吗?当然不是。快捷支付不但能继续用,而且更有保障了,因为新规规定了,如果快捷支付发生了风险损失,银行要承担先行赔付的责任,太开心了。

5、网上经常出现个人信息泄露,好担心怎么办?

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新规更加明确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责任。网购最害怕的是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泄露,现在有明确规定了,如果是第三方支付机构或卖家泄露了个人信息导致资金损失,那么账是要算到第三方支付机构头上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是要承担损失和责任的,“宝宝”们不但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自己的商户啦。

6、账号被盗,哪个来赔我哟?

“你敢付、我敢赔”成为第三方支付的新常态,支付更加放心了。以后无论在哪个支付机构,如果你的账号被盗了,资金损失了,不用再去跟支付机构扯皮了,只要支付机构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你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它就得赔给你。

总的看来,新规对咱老百姓来说,权益更加有保障了,不会影响到大家的日常网购、消费等,希望新规来阻止家里那位“败家的”,呵呵,恐怕要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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