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30日发布消息称,为保护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务院食安办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进一步采取措施,强化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指导意见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作为解决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问题的突破口,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属地实际,出台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或指导意见,鼓励各地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等途径,强化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管理。
二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积极构建以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等为重要补充的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管理网络;不断提高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等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切实发挥其在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信息收集、情况上报、现场指导等方面的作用;做好对农村集体聚餐的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跟踪工作。
三要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食品安全知识等,建立并实施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公示制度,向农村地区群众定期或不定期公示承办者有关情况,督促承办者提高诚信守法意识,引导广大群众理性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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