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从铁路局获悉,在1月4日召开的国家铁路局工作会议上,国家铁路局党组书记、局长陆东福强调,积极宣贯实施《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推动中西部铁路、城际铁路规划建设。从这一论述上看来,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似乎已经在内部下发。根据此前的报道,国家铁路局在《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中称,2016-2020年,铁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或将达到3.5万亿-3.8万亿元人民币。
一是着力强化铁路安全质量监管。强调,要加强铁路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努力把握铁路安全工作规律,制定年度安全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强化执法监管。要坚持问题导向,盯住高铁、客车安全和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等关键环节,严格按计划、按程序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要持续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完成高铁安全保护区划定和上跨高铁立交桥移交收尾工作,依法坚决查处危及铁路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改善铁路沿线安全环境。要全面规范执法行为,细化落实铁路安全质量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事故调查、安全违法行为公告等一系列制度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和监督检查考核,提高执法水平。要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及铁路企业的信息交流沟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事故报告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监管部门协同监管、联合执法机制,积极拓展社会监督渠道,加强对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的调查处理,努力构建“企业主体、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安全监管体系。要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研究开发铁路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立完善各类数据库,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深化安全形势分析,完善安全预警、应急响应机制,提高行政监管和执法效能。
二是推进铁路规划建设优质高效发展。强调,积极宣贯实施《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推动中西部铁路、城际铁路规划建设。要加强与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衔接,积极参与国家专项规划研究及地方铁路规划指导评审,重视铁路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衔接平衡;围绕中西部铁路、城际铁路建设等重点任务,积极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持。要积极促进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完善铁路项目数据库和项目评审专家库,探索规范项目评审程序,提高评审质量,及时提供行业审查意见。要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行业监管,充分利用工程质量实体检测等技术手段,强化对重点工程、高风险工程的监督检查,督促参建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依法规范铁路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研究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坚决打击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施工、违法转包、施工现场“三违”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强调,改革的关键是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最大限度释放市场活力。要贯彻落实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政策举措,主动做好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工作,支持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经营铁路。要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建立许可企业信息与其他监管信息联动机制,推动诚信体系建设。要强化便民利民服务,完善许可受理审查工作流程,积极推进网上办理,实现行政许可全过程公开,提升行政效能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梳理精简铁路专用设备许可申报材料,主动跟踪CRH6型城际动车组、中国标准化动车组等铁路重要装备的研发进程,依法合规为企业做好许可服务。要优化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准入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快考试中心组建和标准化模拟驾驶装备、考试系统等基础建设。
四是健全完善铁路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强调,抓住重大立法项目、重要技术标准和重点科研项目,协调组织各方力量,扎实有序推进,务求取得实效。要积极推进重大立法项目,确保《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修正案年内发布实施,积极争取国家立法部门对《铁路法》修订工作的指导,形成修订草案,深化《铁路运输条例》立法课题研究工作。要修订发布《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组织编制完成“十三五”铁路标准化发展规划;着力完善铁路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发布实施一批铁路工程建设重要设计标准,修订一批铁路工程建设验收标准;加强标准基础、定额测定分析研究工作,组织制修订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等一批工程造价标准;完善铁路专用设备质量安全技术标准,组织修订《动车组通用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保障铁路建设和运营安全,强化行业监管提供技术专业支撑。要贯彻国务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精神,充分整合行业资源,组织推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先进轨道交通领域重点专项”实施;组织做好国家各类科技奖励的申报工作;加强科研项目监管,强化科研项目过程管理和应用评价,提高科研课题质量。
五是密切国际交流合作,助力铁路加快“走出去”。强调,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着力推进铁路互联互通和“走出去”重点项目,巩固成果、深化合作。要充分发挥双边机制作用,积极跟踪中印铁路合作、中俄高铁合作进展,推动中老、中泰、中巴等铁路项目,深度参与国际铁路联盟、铁路合作组织、大湄公河区域铁路联盟、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等多边合作,支持铁路运输企业广泛开展国际铁路联运,推动铁路装备企业深入开展国际产能合作。要积极参与铁路国际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推进我国主导项目;继续高质量做好标准翻译工作,出版路基、桥涵、隧道、通信信号、电力牵引等主体设计规范的英文译本,为铁路“走出去”提供技术支撑。
六是加强履职监管能力建设。强调,围绕铁路行业监管面临的工作任务,着力提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履职监管手段。要启动实施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规划,全面提升思想政治素质,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坚持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龙头,深入推进领导干部素质提升、全员岗位适应能力提升和干部实践锻炼培养“三项工程”,优化完善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监督考核,健全考核评价机制。要进一步优化地区铁路监管局机构和人员配置,强化一线监管执法力量;全面推进事业单位组建履职工作,通过公开招聘等多渠道引进、选拔各类专业和管理人才,提高事业单位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能力。要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统筹梳理各类监管业务需求,搞好系统建设总体设计,完成政府网站和政务办公网的升级改造,更好助力监管、服务社会。统筹抓好财务预算、资产管理、审计监督、政务公开等基础工作,狠抓督办落实,提高工作质量,提升行政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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