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央行凌晨发布消息,依法注销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并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涉嫌犯罪线索移交司法部门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2011年8月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安徽省、山东省开展预付卡发行和受理业务,并准予办理互联网支付业务。
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三大违规问题
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经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确认,畅购公司存在三大严重违规问题:一是通过直接挪用、隐匿资金、虚构后台交易等方式,大量违规挪用客户备付金,造成重大损失;二是伪造财务账册和业务报表,欺骗、隐瞒客户备付金流向,规避相关监管要求;三是拒绝、阻碍相关检查、监督。相关行为严重损害持卡人合法权益,扰乱支付服务市场秩序,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目前,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已被公安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于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挪用客户备付金造成的风险,人民银行将与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密切配合,依法、稳妥处置,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注销畅购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后,如何保障消费者权益?
据悉,畅购公司因违规挪用客户备付金,造成流动性枯竭,严重资不抵债,已难以维持正常经营活动。那么消费者的权益如何保护?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由交银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商业化原则收购自然人持卡人债权。目前,有关债权收购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具体事宜可以查看交银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公告。
近年来,非银行支付机构业务快速发展,客户备付金规模迅速增长,相关资金风险隐患和问题也逐渐暴露。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畅购公司风险发生后,人民银行在全国部署开展了预付卡客户备付金安全核查工作。从核查情况看,行业风险总体可控,个别机构在客户备付金真实性方面存在异常情况,人民银行已经要求相关机构加大整改力度,限期补足。下一步,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改进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有效性,努力防范支付风险,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研究建立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从根本上防范客户备付金挪用风险,防止支付机构变相吸收存款。
同时消费者需要注意的是,非银行支付机构与商业银行不同,不是存款类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依靠商业信用发行预付卡或提供支付账户服务,代消费者保管资金并对资金具有一定的支配、控制权。消费者购买预付卡或开立支付账户,是在认可支付机构商业信用以及其代为保管资金能力的前提下,向其转移一定的预付价值,这与银行存款有本质区别,也不受存款保险制度保护。因非银行支付机构挪用客户备付金等发生资金损失时,预付卡持卡人或支付账户所有人要按照相关法规制度及合同约定承担部分或全部损失。
消费者接受和使用非银行支付服务时,应尽可能充分了解支付机构资信状况,考虑有关风险,审慎决定,合理使用,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透露,人民银行将继续坚持以防范支付服务市场出现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为底线,结合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手段,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加快建立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将机构间清算业务纳入统一体系,从根本上防范客户备付金挪用风险和相关系统性风险,防止支付机构跨业经营、变相吸收存款,以坚定维护支付服务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促进支付产业规范发展。对于发生重大风险事故和严重违规事件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一律依法注销支付业务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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